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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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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因此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顺利发行公司债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陈文女士,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为实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信用增级,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拟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就北京电控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公司因此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顺利发行公司债券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04,761.6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68,321.2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对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3北电01”、“23北电02”提供担保增信措施,公司就此分别向控股股东北京电控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和170,0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图片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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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立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79,731,673.80元,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为-159,995,973.33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5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图片列表:
  【J:\arm_fire\0425\25预拼版目录\b505-b506(刘楠)\年加季 电子城 82\600658-10-电子城 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公告_图片1.jpg】
  @J:\arm_fire\0425\25预拼版目录\b505-b506(刘楠)\年加季 电子城 82\600658-10-电子城 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公告_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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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 被担保人: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担保事项及本次担保金额:授权担保人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四)其他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204,761.6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68,321.2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36,440.35万元人民币,均是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3、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一弛、宋建波、尹志强、伏军),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5年4月26日公司披露的“临 2024-021、2024-022、2024-023、2024-024、2024-025、2024-027、2024-028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7、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6号院5号楼1508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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