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7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1日开市起复牌。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等相关公告。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议案。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迪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皓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迪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皓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5-03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迪军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 其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8,326,898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311,003,108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徐子林律师、胡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