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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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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5,303,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创始人构建的“智慧光明城”目标,秉承“奉献社会、百姓信赖、创新引领、共创幸福”的核心价值观,是一家集医教研于一体,采用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着眼于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集团型服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在辽宁、北京、重庆、成都、海南、广州共拥有127家眼科服务机构,其中,沈阳何氏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卫健委防盲治盲培训基地、国际眼科理事会眼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辽宁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
  1、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智慧化的眼健康管理服务。针对用户当前的眼健康需求,公司依托先进医疗技术、人才、诊疗设备,为各类眼病患者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诊疗服务中除了诊治常规的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视网膜病变等常见致盲性眼病以及干眼、中医等特色诊疗服务之外,同时针对屈光不正开展光学矫正、屈光不正手术及视功能训练等视光服务。此外还引入了基因、干细胞等创新技术,开展更具精准性的医疗服务。对于用户的眼健康需求,公司则主要是着眼于进行早期的眼疾病预防和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管理的布局。
  公司主要诊疗项目、业务内容和开展主体如下:
  ■
  2、主要经营模式
  (1) 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实践,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可复制的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由初级眼保健服务、二级眼保健服务、三级眼保健服务组成,以双向转诊、上下联动、便捷患者为主要特征。初级、二级、三级眼保健服务功能分别定位为预防与康复、常见眼病诊疗和区域疑难眼病诊疗。
  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以患者为中心,较好地适应了我国眼科医疗服务资源“全国分散、地区集中”的市场格局,有效解决了服务区域半径问题;同时通过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进行技术支持、下级医院患者可以转诊到上级医院或得到专家会诊,优化了资源配置,方便了患者就诊。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医护人员、诊疗设备等资源,发挥公司在医疗技术和经验、医师培训体系以及品牌、区域复制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有利于眼病的预防、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统一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以及镜架、镜片等视光材料。为保证公司的议价能力和规模效应,公司采用集团统一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来确定产品供应商目录。公司下属的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需求分别与公司确定的合格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为保证公司能及时、稳定获取高质量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准入制度、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资质和产品持续符合公司要求。
  (3)集团管控管理模式
  公司要求做到风险管理全面覆盖、全程预防、全员参与。公司建立并完善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的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品牌、产品、运营、财务、数据、人才在内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推行定期专项风险识别与测评,全面规避经营风险。
  作为集团控股型公司,公司一方面通过制定统一的采购标准、临床诊疗路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等,实现集中管控,共享采购渠道、医疗资源,保证诊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进而保证整体医疗质量;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建院流程、专业人员配置、设备配置等医院复制模式,实现业务快速布局,不断产生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针对视光服务,公司对视光门店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和采购管理。按照视光门店设置场所和功能,公司视光门店可分为医院店、门诊店与验配店。医院店设置于医院中、门诊店设置于门诊或诊所中,由门店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管理;验配店主要集中于沈阳地区,由何氏视光管理。
  (4)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就诊模式
  为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特别是满足广大眼病患者在眼专科领域的纵深服务需求,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公司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公司充分利用互联网医院线上平台,为患者提供在线问诊、药品配送、数字化健康管理等服务。提升院前、院中、院后的连续性便捷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提升行业品牌影响力,将服务延伸到互联网医疗市场,构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管理体系。公司依托互联网医院和大数据平台,搭建智慧云医疗平台,推进智慧“眼管站”建设,深度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医疗技术等高科技手段,推进创新技术应用下沉,推动近视防控模式、糖尿病慢病管理模式落地,提高基层慢病监测能力和眼病预防能力,打通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
  (5)数字化+AI赋能的诊疗及管理模式
  本集团以“降本、增效、拓边界”为核心目标,通过数字化转型与AI技术深度融合,构建了覆盖医疗全链条的智能化体系,重点在以下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1)智能化数据采集与分析
  通过智能终端设备(如自动化屈光检测仪、数字化眼底相机)实现精准数据采集,结合AI辅助诊断技术,提升基层筛查效率。同时,依托数字化社区筛查系统,替代传统纸质化流程,实现患者全链路数据追踪与管理。
  2)精准化客户运营
  基于CRM(客户关系管理)与SCRM(社会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构建患者标签体系,针对不同需求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如精准宣教、复诊提醒及增值健康管理方案,从而提升患者依从性与满意度。
  该模式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实现了从筛查、诊疗到随访的全流程数字化闭环管理。
  3)数据资产体系构建
  整合HIS、CRM等12大系统数据,建立“患者-诊疗-设备-耗材”四维数据图谱,打破数据孤岛,为精准医疗决策提供底层支撑。
  4)数据中台驱动战略
  搭建标准化业务中台,实现临床服务、视光服务等六大业务模块全链协同;数据中台整合电子病历、影像检查等数十类数据源;智能应用场景拓展至导诊、诊疗辅助、会员营销等八大领域。
  5)AI赋能临床服务整合优化
  深度整合AI辅助诊断系统,建设眼科专科AI影像云平台,开发多模态数据融合决策系统,生成3D眼健康数字孪生模型,并升级智能硬件,提升检查准确率和数据丰富度。在角膜塑形镜验配方面,公司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建立的VST设计的算法模型,在角膜塑形镜验配领域展现出了显著的优势。这一模型通过深度学习能够快速处理大量数据,从而提高验配效率,使患者更快地获得最适合自己的角膜塑形镜。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蜻蜓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分别为全自动视网膜血管曲率分析系统、全自动视网膜血管直径分析系统。
  6) 基因与AI技术赋能的糖尿病眼病数智管理新模式
  在基因技术指导下精准控糖,制定个性化慢病管理方案,借助AI技术联通医院与家庭,实现智能化管理,提高糖尿病眼病防控效率,与省级、基层医疗机构共同组建“沈阳市糖尿病眼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获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07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何伟先生汇报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朱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阅认为: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026,47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22,719股,即155,303,75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3,295,562.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如在本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与津贴标准为:(1)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2)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3)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每年6万元。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及补助等组成。薪酬以外部市场情况为依据、与个人绩效、公司整体效益相结合,以岗位及个人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决定薪酬水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高管的薪酬与津贴标准为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高管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及补助等组成。薪酬以外部市场情况为依据、与个人绩效、公司整体效益相结合,以岗位及个人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决定薪酬水平。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伟先生及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晋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地检查和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何伟先生、何向东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数智化基础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8年12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因市场环境、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公司经审慎评估,为降低项目投资风险、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回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终止该项目。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情况,动态调整布局,如有需求,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08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监事报酬方案如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或津贴;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人员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及补助等组成。薪酬以外部市场情况为依据、与个人绩效、公司整体效益相结合,以岗位及个人对公司的相对价值决定薪酬水平。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在监事会会议上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方面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以及行业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并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海南何氏睛彩商贸有限公司跨境电商项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 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当前及未来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 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0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398,159.6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337,144.96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94,800,574.14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1,337,144.9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026,47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22,719股,即155,303,75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总额为人民币23,295,562.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能力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足,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短期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75,287,264.39元,超过3000万元且高于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的现金回报,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 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更好回报股东。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1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伟、何向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眼健康智能化服务能力,深化眼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广度等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785.35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等。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下转B07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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