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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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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经营情况概述
  202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265.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5.52万元、增长0.31%,主要是本报告期车载盖板玻璃产品的销量同比增加、全贴合产品的销售收入同比有所下降综合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2.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239.18万元、下降36.10%,主要是本报告期产品销售结构变化、销售毛利同比减少及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同比有所增加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2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648.69万元、下降325.91%,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LCM等材料采购款同比大幅增加(公司2024年12月集中生产备货相应大量采购的LCM等材料在2025年第一季度到期付款)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Laibao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泰国莱宝”)于2025年3月10日在泰国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泰铢,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其注册设立的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5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莱宝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Laibao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于2025年3月14日在新加坡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设立的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5年3月18日发布的《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截止本报告期末,前述两家海外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尚未到位。此外,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一一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按计划稳妥推进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实施,设备采购等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1,344.76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到期LCM等材料款及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预付设备采购款影响所致。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90.29万元,下降34.25%,主要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收回重庆莱宝产业园C区、D区工程建设缴交的农民工保证金影响所致。
  (3)存货: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316.54万元,主要是公司上年末集中生产备货、本报告期实现销售影响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6,592.86万元,增长26.95%,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预付设备采购款影响所致。
  (5)应付账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4,715.73万元,下降26.56%,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到期LCM的材料采购款(上年末集中生产备货相应大量采购的LCM等材料于本季度到期付款)影响所致。
  (6)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777.54万元,下降30.16%,主要是本报告期发放中长期激励基金影响所致。
  (7)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55.52万元,增长0.31%,主要是本报告期车载盖板玻璃产品的销量比上年同期增加、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综合影响所致。
  (8)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417.26万元,增长2.79%,主要是本报告期产品产销结构变化、高毛利率产品的销售份额有所下降导致销售成本增加影响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17.24万元,下降241.91%,主要是本报告期转回预期信用损失而上年同期为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综合影响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8.13万元,下降89.44%,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供应商索赔款减少影响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5.86万元,下降93.43%,主要是本报告期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减少影响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432.70万元,下降95.1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减少影响所致。
  (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报告期实现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239.18万元,下降36.10%,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毛利同比减少及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同比增加影响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8,648.69万元,下降325.91%,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LCM等材料采购款同比大幅增加影响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9,534.47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预付设备采购款影响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50,140.37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莱宝显示收到其他股东投资款150,000.00万元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臧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延昕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臧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延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臧卫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延昕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刊载于2025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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