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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6,220.57万元,同比略有下降。从产品销售结构看,正往专利产品和新产品占比不断提升的方向和趋势中,专利产品和新产品营收规模同比有较好增长;而造成收入同比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受到仿制药政策影响,相关产品收入占营收比重进一步降低。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新产品的推广,加上仿制药的影响,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略有下降。此外,收入下降导致同期销售收款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略降;同时公司增加对新产品推广和创新研发的支持力度,同期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同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939.46万元,下降26.39%。 (一)资产负债表报表项目变动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29,062.05万元,下降39.60%,主要是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收回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增加5,346.46万元,增长108.86%,主要是本报告期末客户回款收到的票据结算款项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2,424.34万元,下降40.24%,主要是与采购相关款项本期结算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3,983.30万元,增长178.10%,主要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理财资金增加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49,709.73万元,下降73.01%,主要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理财资金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9,255.70万元,下降35.20%,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1,307.19万元,增长33.12%,主要是应交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报表项目变动说明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762.10万元,增长67.04%,主要是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608.82万元,增长494.33%,主要本期计入投资收益的理财收入增加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期增加134.61万元,增长91.37%,主要是本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177.03万元,增长5,647.54%,主要是期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计提减值损失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09.25万元,下降100.38%,主要是上期计提相关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报表项目变动说明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68,000.00万元,增长438.71%,主要是本期收回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2、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42,000.00万元,增长280.00%,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2,016.19万元,增长67.57%,主要是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00,5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8.37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5,187.1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980.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206.5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1,445.05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506.13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4,135.59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211.97万元(其中现金管理收益196.8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5.17万元),支付手续费0.15万元。 2、其他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3、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叶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孔芸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叶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孔芸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5-02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柳道2号289数字半岛4层A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叶宇翔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29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87人,代表股份702,043,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739%,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286人,代表股份66,764,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88%,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股份635,928,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433%,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61人,代表股份66,115,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07%,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8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来平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王学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监事李爱珍、李扬兵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注: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昊天 温骄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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