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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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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应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琪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小道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一、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应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道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应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应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道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2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27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2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应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童璐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谭琪先生及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国盾量子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2议案名称: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03议案名称: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6-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02、议案7.03、议案8.01、议案8.02
  议案7.02关联股东应勇先生、张军先生、唐世彪先生、周雷先生,回避表决股数:192,200股;
  议案7.03关联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先生、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彭承志先生、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股数:46,146,631股;
  议案8.01关联股东关联股东刘畅先生,回避表决股数:3,000股;
  议案8.02关联股东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潘建伟先生、彭承志先生,回避表决股数:41,586,631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林森、盛建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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