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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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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太极”)及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拟自2024年10月19日起6个月内以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和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双方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中电太极及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204,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累计增持金额合计250,012,712.4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中电太极累计增持金额199,987,365.48元,电科投资累计增持金额50,025,347.00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中电太极及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前,中电太极持有公司股份178,320,355股,占公司总股本28.61%;电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83,535股,占公司总股本1.26%。 2、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中电太极及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拟自2024年10月19日起6个月内以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和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双方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中电太极及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204,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累计增持金额合计250,012,712.4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中电太极累计增持金额199,987,365.48元,电科投资累计增持金额50,025,347.00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中电太极及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四、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增持主体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2、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主体及太极股份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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