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三楼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吴智晖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6人,出席4人,非执行董事马仕秀、沈祥星、张勤良、沈幼生、虞兔良、顾洁萍以及独立董事贾玉革、黄志刚、黄卓、蒋岳祥、鲁瑛均、孙同全因公务原因未出席; 2、本行在任监事9人,出席3人,股东监事潘栋民、朱伟东、陈焕鑫以及张晓鸿、何建航、周鸿勇因公务原因未出席; 3、本行董事会秘书章国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2024年度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2024年度非执行董事津贴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议案8涉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本次回避表决的关联方股东分别为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浙江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绍兴安途汽车转向悬架有限公司、浙江朗莎尔维迪制衣有限公司、部分关联自然人股东,上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630,811,925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含含、舒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