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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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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未实现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要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对业绩承诺方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47,725股进行回购并全部予以注销,依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将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股票47,725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股份总数将由210,959,781股变更为210,912,05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10,959,781元人民币变更为210,912,056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相关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处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具体如下: 债权人可直接派人到本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通过邮寄、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6月2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 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邮箱:hy@chemexpress.com.cn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或快递发出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皓元转债”自2025年6月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皓元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2,23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22,350手(8,223,5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3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612,390.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1,737,609.85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6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2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皓元转债”,债券代码“118051”。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2月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6月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1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的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皓元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8338205 邮箱:hy@chemexpress.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份总数为210,959,781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5,693,012股)为205,266,769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郑保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高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郑保富先生、Xiaodan Gu(顾晓丹)先生、独立董事李园园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张宪恕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7、8、10、11、12、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均已对议案8、13进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晓恬、许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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