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基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相关事项。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5-02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为配合公司国际化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综合融资能力,打通境外公开市场融资路径,公司拟通过现有或新设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境外债券(以下简称“境外债券”)。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币种
  本次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规模不超过(含)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业务资金需求、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发行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二)发行主体
  公司现有或新设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具体发行主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三)发行期限
  不超过5年(含5年),可分期发行,最终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票面利率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初始定价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拟用于公司境外项目建设以及补充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六)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如需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将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市地点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的债券可申请在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外合适的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债券发行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八)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发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拟发行境外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除担保外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境外债券发行与相关第三方签署发行文件、债券上市有关文件以及与发行文件相关的附属文件。
  (二)向境外信托银行申请开立境外募集资金账户并担任以上账户的授权管理人。
  (三)审阅及签署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文件,选择发行时机,确定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发行规模、发行期次、发行结构等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等。
  (四)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的事项而做出的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和境内外中介机构;办理公司境内外银行账户开立相关事项;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及授权办理债券发行、交易流通等任何相关事宜。
  (五)如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在香港联交所或其他交易所进行上市挂牌,授权其办理债券的注册、上市手续,执行、代表公司签署及授权及委托债券上市代理代表公司递交与债券上市申请有关的任何文件。
  (六)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除担保外一切事项。
  以上授权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审议程序
  本次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外债额度获批后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该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境外债券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5-02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满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建立公司短、中、长期债券融资体系,进一步通过银行间市场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注册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并在注册2年有效期内按需择机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期限
  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拟用于兑付到期超短融或偿还城发环境及其子公司存量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
  (五)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注册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本次注册发行的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四)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申报、注册、发行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相关手续;
  (五)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六)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该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变更情况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新民先生关于辞去总经理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新民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新民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李戈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卓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卓英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李卓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截至本公告日,李卓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李卓英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弓新刚先生、樊林先生及马小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
  李戈先生简历
  李戈,男,197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热电厂检修汽机公司经理;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资产管理一部职员、主任;濮阳三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戈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附件2:
  弓新刚先生简历
  弓新刚,男,1967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濮阳市热电厂锅炉分场风机、磨煤机班班长、检修、运行技术员、安全培训员;濮阳三强热电公司检修部书记兼副主任;濮阳龙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任生产技术部主任;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检修部负责人,安保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任设备管理部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任;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
  弓新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附件3:
  樊林先生简历
  樊林,男,1973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河南新中益电力有限公司煤管部主管;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主任;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樊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附件4:
  马小宇先生简历
  马小宇,男,1979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葛洲坝集团项目施工管理部副总工程师;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水北调叶县三标项目部项目常务副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兼工会主席;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新郑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供热事业部总经理;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
  马小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8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监事会认为:
  1.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2.本次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二)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监事会认为:
  (一)本次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融资能力,打通境外公开市场融资路径。
  (二)本次审议《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外债额度获批后实施。
  三、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2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4月18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邀请列席的其他人员。
  (六)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李戈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李戈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弓新刚先生、樊林先生及马小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具体内容及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为持续满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建立公司短、中、长期债券融资体系,进一步通过银行间市场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1.注册和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20亿元,并在注册2年有效期内按需择机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以及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拟用于兑付到期超短融或偿还城发环境及其子公司存量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
  5.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6.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注册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本次注册发行的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4)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申报、注册、发行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相关手续;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三)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外债额度获批后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为配合公司国际化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综合融资能力,打通境外公开市场融资路径,公司拟通过现有或新设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境外债券(以下简称“境外债券”)。
  1.发行规模及币种
  本次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规模不超过(含)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业务资金需求、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发行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主体
  公司现有或新设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具体发行主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3.发行期限
  不超过5年(含5年),可分期发行,最终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票面利率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初始定价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拟用于公司境外项目建设以及补充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6.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如需公司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将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上市地点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的债券可申请在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外合适的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债券发行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8.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发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为确保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除担保外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境外债券发行与相关第三方签署发行文件、债券上市有关文件以及与发行文件相关的附属文件。
  (2)向境外信托银行申请开立境外募集资金账户并担任以上账户的授权管理人。
  (3)审阅及签署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文件,选择发行时机,确定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发行规模、发行期次、发行结构等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等。
  (4)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的事项而做出的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和境内外中介机构;办理公司境内外银行账户开立相关事项;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及授权办理债券发行、交易流通等任何相关事宜。
  (5)如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在香港联交所或其他交易所进行上市挂牌,授权其办理债券的注册、上市手续,执行、代表公司签署及授权及委托债券上市代理代表公司递交与债券上市申请有关的任何文件。
  (6)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除担保外一切事项。
  以上授权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四、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拟发行境外债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拟决定暂不召开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的股东大会,将择期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备查文件
  (一)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