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25-070 |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回购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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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 基于对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自2025年4月8日至4月15日期间,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4,399,252股A股,回购金额约为人民币10,458.82万元注1。 ● 截至2025年4月15日收市,A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如下: ■ 注1: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注2:截至2025年4月15日收市,本公司总股本为2,671,326,465股,下同 一、A股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A股回购方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0元/股,回购期间自2025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止(含首尾两日)。 二、A股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4月15日收市,本公司累计回购6,012,552股A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251%),累计回购金额约为人民币14,458.23万元,最高价人民币25.39元/股、最低价人民币23.41元/股。 其中,2025年4月8日至4月15日期间,本公司累计回购4,399,252股A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647%),累计回购金额约为人民币10,458.82万元,最高价人民币24.03元/股、最低价人民币23.41元/股。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A股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及相关回购方案,视市场情况择机回购本公司股份,并就相关回购方案的执行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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