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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5-033 |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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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或“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计划自增持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方大钢铁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2.方大钢铁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5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06%。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6,006,7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0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方大钢铁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本次增持属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且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2025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出具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4,489,2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4.89%。 本次权益变动为方大钢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5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06%。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6,006,7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增持股份进展情况 方大钢铁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5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06%。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6,006,7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00%。 (二)方大钢铁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情况 此次增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方大钢铁获得了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支持。根据金融管理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有关政策的调整优化,方大钢铁取得的贷款承诺函内容调整为:按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要求并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批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其下辖支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拟为方大钢铁增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97.SZ)股票项目提供人民币10,800万元(大写壹亿零捌佰万元整)的贷款额度,主要要素包括: 借款主体: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10,800万元整,且不超过增持金额上限的90% 借款期限:36个月 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增持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97.SZ)股票 借款利率:2.25% 担保条件:保证担保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相关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截至本公告日,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86,006,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0%,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贷款承诺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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