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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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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的方式于2025年4月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姜客宇、胡彬、李治国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5张,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煜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息和价值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结合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约为200万股~333万股,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211%~2.01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回购用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4)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5元/股。 (5)回购数量: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11%;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的股份数量为准。 (6)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需披露的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股东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产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情况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约为200万股~333万股,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11%~2.01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综合分析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11%;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17%。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988,759,237.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34,954,556.83元,流动资产1,618,422,821.95元,货币资金为 385,326,456.47 元。假设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51%、4.05% 、3.09%,且公司具备足够的自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股份回购。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层认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勤勉尽责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积极与各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本次回购事项,充分听取各位股东关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意见。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需披露的增减持计划,若前述人员、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回购股份的实际实施进度,并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并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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