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合煦智远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均设置了7天最短持有期限,在此持有期内,投资者认/申购或转换转入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允许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小于7天时,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大于等于7天(含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起始日为2025年4月11日。 2日常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直销机构进行申购时,每个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下同),超过1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超过1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应当一同赎回,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有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满足最短持有期限的情况下方可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1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 (2)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 日常转换业务 6.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是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外扣)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按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用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业务公告。 (2)申购费用补差: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按差额收取申购费用补差;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时,不收取补差费。 6.2 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6.3 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 注: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转换。 6.4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行为;基金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为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基金份额,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可转换; (2)基金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3)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 (5)单个投资者交易账户发起基金转换申请时,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产品规定的最低份额持有标准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6)转换费用的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即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按照分笔申请分别计算转换费用。 (7)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含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结果,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8)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 (2)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7.2 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或资料。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管理人联系。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983-5858(免长途费)、0769-22825858 网址:www.uvasset.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