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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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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4月0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5年04月08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4日
  关于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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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原决定自2024年7月26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进行限制(详见2024年7月25日公告)。本基金管理人现决定自2025年4月7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自2025年4月9日起恢复为: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0万元,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4、自2025年4月9日起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以及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5、投资者可以登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4日
  关于富国恒享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恒享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恒享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恒享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国恒享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
  基金代码:01664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本基金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截至2025年4月2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关于富国智华稳进12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智华稳进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智华稳进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国智华稳进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富国智华稳进12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代码:01575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2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可能出现终止事由发布提示性公告;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5年4月1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托管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信息需相应变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拟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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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以及上述基金托管协议的“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如涉及)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4月5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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