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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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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已公开披露信息有差异的情形。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877.70万元增加“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30,800.00万元增加至61,677.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科飞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核发《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8,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61.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838.66万元。已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3271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余额)余额为32,687.44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5月及6月,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45877261923”、“754977254881”尚在办理注销手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6,990.3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使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12,951.8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9,307.74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账户余额,含账户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69,838.66万元)比例为27.65%。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为19,704.65万元。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877.70万元增加“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投资规模,本次增加投资规模后项目总投资额由30,895.84万元调增为61,773.5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30,800.00万元增加至61,677.7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飞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科飞测”)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20,200万元借款以实施“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审查意见。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提供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飞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提供借款人民币30,877.7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前述借款不计利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提供借款14,7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实缴注册资本为10,6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具体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相关内容。
  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提供借款14,7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科飞测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科飞测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中科飞测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中科飞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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