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本公司与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特许经营者项目,中标收费期限358个月。 ●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安排,公司将继续跟进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和高质量发展,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加入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集团”)牵头组建的联合体参与S62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特许经营者项目投标。联合体其他成员为: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工程”)、安徽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建工”)、安徽交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信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3月26日,本公司收到招标人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联合体为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特许经营者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费率):收费期限358个月,工期(供货期):1095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要求。 中标后,联合体将依法组建项目公司,安徽交控集团、本公司、交控工程、交控建工及交控信息分别持有项目公司63%、35%、1%、0.5%及0.5%股权。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30.80亿元,资本金约人民币6.16亿元,根据所占股权比例,本公司投入项目资本金约人民币2.156亿元。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特许经营者 2、项目模式: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PPP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 3、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皖政秘〔2021〕86号)中新增4条提升与中部地区互联互通水平的高速公路之一“S62亳州至郸城高速”。项目起于谯城区立德镇西北侧顺接G35济广高速和亳蒙高速公路相交处的立德枢纽,终点位于双沟镇西南侧顺接河南省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规划线位,依次途经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古城镇、淝河镇、双沟镇,线路全长20.695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27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桥梁16座,互通立交3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 4、项目投资规模及融资方案:项目估算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0.80亿元,资本金约6.16亿元,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24.64亿元由项目法人通过国内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5、回报机制:中标收费期限358个月 上述内容为该项目招标及中标文件条款,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履行条款等均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三、关联交易的安排 1、根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亳州市交通运输局签订《投资协议》。 2、联合体将依法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安徽交控集团、本公司、交控工程、交控建工及交控信息根据所占股比,首期出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300万元、3,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50万元。项目公司成立后,将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是皖北城市同中部省份连接的重要通道,对于促进省域经济发展、辐射中部省份具有重要作用。本次中标项目建成通车后,公司高速公路主营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张,有助于完善公司在现有高速公路网络的路产布局,提升公司在区域路网的竞争力,公司拥有的高速公路权益里程也将进一步增加。同时,本次中标收费期限为358个月,可有效延长公司道路资产的平均收费期限。本次交易将促进公司更好地发挥其于道路收费运营的经验及优势,不断完善公司在现有高速公路网络的路产布局,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从长期来看,预计会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近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参与投资S62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处理与本次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签署特许经营权联合体协议书等与该项目相关的一系列协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平和吴长明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位独立董事认为:本项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参与联合体进行投标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投标的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投标产生,组建的联合体有助于增强整体竞标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将继续跟进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