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5-00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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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前,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8,474,9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8,431,598股,限售股4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了《丽尚国潮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红楼集团计划在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期间,减持股份不超过21,16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613,3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549,04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8%。截至2025年3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红楼集团合计减持5,0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6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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