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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2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徐洪才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汇银木业持股均为24.5%的股东崔会军、王兰存无偿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2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调整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调整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梁丽华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时,同意梁丽华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书面报告。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梁丽华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梁丽华女士简历
  梁丽华,女,1988年8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等。曾就职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2019年进入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2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拟通过自有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融资租赁事项基本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拟向宁波银行旗下的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自有生产机械设备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计划融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租金年利率不超过6.65%,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力,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以上计划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汇银木业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汇银木业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融资额度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汇银木业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汇银木业持股均为24.5%的股东崔会军、王兰存无偿为本次融资提供个人信用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5款的规定,汇银木业为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崔会军、王兰存持有汇银木业10%以上的股权,公司认定崔会军、王兰存为公司关联方,崔会军、王兰存为汇银木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出于谨慎考虑,公司认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汇银木业法定代表人在不超过上述申请额度的情况下,全权代表汇银木业签署上述信用贷款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融资事项审批的融资期限终止之日止。
  本次申请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崔会军
  男,195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132427195908****15,住所为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王京镇王京村,持有汇银木业24.5%的股权。
  2、王兰存
  男,196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130123196004****11,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野头村,持有汇银木业24.5%的股权。
  三、汇银木业相关银行融资借款的余额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汇银木业向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申请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和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详情可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同日,汇银木业与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签订了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36个月,并于2023年4月3日全数提款。截至目前,汇银木业共归还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借款本金2,905万元人民币,累计支付利息16,034,608.33元人民币,借款合同本金余额为17,095万元人民币。
  2024年3月22日及2024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方案变更的议案》,同意汇银木业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详情可见公司2024年3月23日及2024年7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方案变更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并于2024年8月5日全数提款。截至目前,汇银木业共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县支行本金0元人民币,累计支付利息516,555.59元人民币,借款合同本金余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续借扶贫贷款的议案》,同意汇银木业与河北当地69个村镇续签总额不超过1,855万元的扶贫贷款借款协议(详情可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续借扶贫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截至目前,汇银木业共归还上述借款0元人民币,累计支付利息4,323,125.00元人民币,借款合同本金余额为1,855万元人民币。
  2024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同意汇银木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详情可见公司2024年11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并于2024年11月8日全数提款。截至目前,汇银木业共归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本金0元人民币,累计支付利息100,624.99元人民币,借款合同本金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借款(贷款)尚未归还本金余额为22,450万元。
  四、本次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认为:汇银木业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汇银木业持股均为24.5%的股东崔会军、王兰存无偿为本次融资提供个人信用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本次申请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汇银木业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汇银木业持股均为24.5%的股东崔会军、王兰存无偿为本次融资提供个人信用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融资风险可控,但公司若最终未能妥善解决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可能会因此面临诉讼、被强制执行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1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调整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议案》。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调整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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