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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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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常兴茂”)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9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锦森”)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9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鑫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鑫隆”)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9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5、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城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城森”)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9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6、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源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达源笙”)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方式、具体担保条件(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4年5月31日和2024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4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69,65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89,65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0,000万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司2024-33号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三木建发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36,150万元,实际已使用74,838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7,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54,312万元;公司为福州常兴茂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实际已使用3,735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9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65万元:公司为福州锦森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实际已使用3,785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9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15万元;公司为福州达鑫隆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实际已使用3,085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9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015万元;公司为福州达城森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实际已使用2,8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9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300万元;公司为福州达源笙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实际已使用2,400万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1,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6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8月17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15,2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401(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李俊;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机器人销售;房地产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日用品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房地产经纪;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其100%股权; 被担保方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664,183,800.66元,负债总额2,305,613,802.38元,净资产358,569,998.28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4,025,939,046.40元,净利润1,132,784.43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587,321,213.02元,负债总额2,280,197,976.13元,净资产307,123,236.89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638,707,391.23元,净利润-51,446,761.39元。 (二)公司名称:福州常兴茂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4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47号帝豪花园3#楼1层05店面-222(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吴少华;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被担保方福州常兴茂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4,608,053.59元,负债总额395,929,121.50元,净资产38,678,932.09元; 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363,883,970.14元,净利润-1,967,560.10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78,144,907.09元,负债总额441,625,766.87元,净资产36,519,140.22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73,577,132.45元,净利润-2,159,791.87元。 (三)公司名称: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5月2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综合楼203(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李俊;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福州锦森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5,261,157.21元,负债总额116,403,536.34元,净资产18,857,620.87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70,937,499.89元,净利润-1,175,176.02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46,555,044.61元,负债总额129,408,334.96元,净资产17,146,709.65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04,016,677.43元,净利润-1,710,911.22元。 (四)公司名称:福州达鑫隆实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47号帝豪花园3#楼1层05店面-221(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陈俊龙;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金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福州达鑫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835,129.80元,负债总额23,045,800.62元,净资产20,789,329.18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485,546,136.73元,净利润1,246,979.98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53,010,612.42元,负债总额32,918,345.90元,净资产20,092,266.52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2,854,140.24元,净利润-697,062.66元。 (五)公司名称:福州达城森实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州开发区罗星街道君竹路83号科技发展中心大楼第七层Y739室(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陈俊龙;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棉、麻销售;金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福州达城森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719,776.92元,负债总额20,094,067.77元,净资产21,625,709.15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78,709,477.69元,净利润2,632,021.13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49,517,442.94元,负债总额28,084,648.93元,净资产21,432,794.01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28,254,882.25元,净利润-192,915.14元。 (六)公司名称:福州达源笙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5月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3、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综合楼7层717A-1单元(自贸试验区内); 4、法定代表人:李俊;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日用品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被担保方福州达源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882,190.74元,负债总额20,043,591.77元,净资产14,838,598.97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67,049,216.63元,净利润-160,637.70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9,497,632.59元,负债总额26,024,903.83元,净资产13,472,728.76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8,706,656.99元,净利润-1,365,870.21元。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三木建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常兴茂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9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9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鑫隆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9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城森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9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达源笙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4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4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三木建发、福州常兴茂、福州锦森、福州达鑫隆、福州达城森、福州达源笙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278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86,623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07,3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407,2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2.95%。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林昱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该额度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昱、林怡峰、蔡钦铭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7日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营运公司”)为支持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该额度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国资营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昱先生、蔡钦铭先生、林怡峰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营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昱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00-1号世创国隆中心2007#-2010#(自贸试验区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15458976XU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保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土地开发、转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并对所承建项目实施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城市污水处理;建材销售;管理开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资营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国资营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 国资营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实际金额以具体协议约定且届时实际到账为准。 2、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公司可以提前还款。 3、利率: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 4、担保措施: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系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营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该额度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国资营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支持事项外,公司与国资营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系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国资营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不超过6%,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额及天数计算,该额度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在总金额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5-1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3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3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7层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张霁航、江信建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4月7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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