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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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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A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161820的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A)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A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0.46%。每份D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19317的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D)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D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0.38%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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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相应类别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5年3月27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份额计入其在销售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后(不晚于2025年3月31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5日)暂停本基金A类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5年3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本基金A类场内份额将于2025年3月21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5年3月21日10:30起复牌。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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