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资金储备及资金使用规划等情况,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截至2025年3月19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8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3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最高成交价为12.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780,7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3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与股份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95,000股,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