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4年12月27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签字项目合伙人为赵怡超,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陶昕,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孙宇。鉴于工作调整原因,现指派陶昕接替赵怡超为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博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为陶昕,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博,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孙宇。 二、新任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1年3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年8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及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陶昕、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博、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