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近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16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本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普通股(A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等,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44号),并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相较本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的草案(修订稿),《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