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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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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5-027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立成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赵志鹏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6人,董事孙立成、羊勇、朱年红、李黔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4人,监事赵帅、李亚舟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栾黎、谭德彬、刘胜军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王雪岭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四川路桥未来三年(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有关特别决议通过议案说明: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取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星铭、李丹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四川路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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