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增持方案基本内容及进展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截至2025年3月19日,新钢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新钢股份3,031.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5元/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1,399.11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本次调整增持股份资金来源的具体内容 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有关监管部门“支持股票增持”的政策工具,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拟将本次增持方案中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增持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增持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新钢集团获得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中国农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6亿元 2、贷款用途:仅限于增持新钢股份股票 3、贷款期限:3年 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取得中国农行的贷款承诺函不代表新钢集团对增持金额的承诺,具体增持股份的数量以增持完成时公告内容为准。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