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响应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火电行业加速绿色转型的发展战略,加快实现绿色能源布局,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蓝旗风电”)6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多伦”)75.51%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002号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 2025年2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内蒙华电,股票代码:600863)于2025年2月21日开市起复牌。 2025年2月24日,北方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补充承诺,将“自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延长为“60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承诺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临2025-009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获得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获得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