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5-009 |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
|
|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HISENSE HOME APPLIANCES GROUP CO., LTD.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21) 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理财产品 ■ 背景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已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以及2024年6月24日审议批准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中低风险投资理财。 认购理财产品 董事会宣布,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18日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空调营销公司、古洛尼公司、厨卫公司及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金谷信托理财协议,以认购金谷信托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610,000,000元。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金谷信托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 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认购的金谷信托理财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 ■ ■ ■ ■ ■ ■ ■ ■ ■ ■ ■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德德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金谷信托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认购之理由及益处 本公司认购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购该等金谷信托理财产品的款项来自本集团的自有闲置资金,将该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本集团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运作及主要业务发展以及本公司的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不良影响。 董事会认为认购该等金谷信托理财产品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每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条须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当该等金谷信托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合并计算时,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因此,该等金谷信托理财协议下的交易按合并计算基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有关各方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冷柜、洗衣机、厨房电器等电器产品以及汽车空调压缩机及综合热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和营销业务。 空调营销公司 空调营销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它主要从事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电器修理。 古洛尼公司 古洛尼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等业务。 厨卫公司 廚衛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國成立的附屬公司。它主要從事吸油煙機、燃氣灶、電烤箱、熱水器、蒸箱、微波爐、洗碗機、消毒櫃、軟水機、淨水機、水處理設備、燃氣採暖熱水爐、燃氣採暖熱水設備、電暖器、電風扇及廚衛系統研究開發、製造與銷售等業務。 冰箱营销公司 冰箱营销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国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它主要从事电冰箱、冷柜、洗衣机、生活电器等家用电器产品的销售及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 金谷信托 金谷信托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主要从事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业务。金谷信托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财政部。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 承董事会命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高玉玲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2025年3月18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高玉玲女士、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胡剑涌先生、朱聃先生及代慧忠先生;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志刚先生、蔡荣星先生及徐国君先生。
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金谷信托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
每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条须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当该等金谷信托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合并计算时,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因此,该等金谷信托理财协议下的交易按合并计算基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
|
2025第1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2月27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30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2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2月27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3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2月27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空调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4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2月27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空调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5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2月27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本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6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2月27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本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7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2月27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本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21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8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3月3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厨卫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1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9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3月7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空调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25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10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3月7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古洛尼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4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11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3月18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空调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30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12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3月18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空调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
2025第13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1) 认购日期: |
2025年3月18日 |
(2)产品名称: |
金谷?信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参与方: |
(i)金谷信托作为管理人
(ii)冰箱营销公司作为认购方 |
(4)产品类型: |
固定收益类 |
(5)产品风险评级: |
中低风险 |
(6)认购本金金额: |
人民币300,000,000元 |
(7)投资期: |
以认购方的赎回时间为准。 |
(8)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波动,具有不确定性。 |
(9)产品投资范围: |
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 |
「2025第12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2025第13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 |
指 |
空调营销公司与金谷信托于2025年3月18日就认购2025第12项金谷信托理财产品订立的理财协议;
冰箱营销公司与金谷信托于2025年3月18日就认购2025第13项金谷信托理财产品订立的理财协议; |
「2025第11项金谷信托理财产品」
「2025第12项金谷信托理财产品」 |
指 |
根据2025第11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认购的理财产品,产品之主要条款概述在本公告内;
根据2025第12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认购的理财产品,产品之主要条款概述在本公告内; |
「2025第13项金谷信托理财产品」 |
指 |
根据2025第13份金谷信托理财协议认购的理财产品,产品之主要条款概述在本公告内; |
「空调营销公司」 |
指 |
本公司附属公司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本公司」 |
指 |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关连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董事」 |
指 |
本公司董事; |
「古洛尼公司」 |
指 |
本公司附属公司青岛古洛尼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香港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金谷信托」 |
指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 |
「厨卫公司」 |
指 |
本公司附属公司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中国」
「冰箱营销公司」 |
指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司附属公司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指 |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
「股东」 |
指 |
本公司股东; |
「%」 |
指 |
百分比。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