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夏晶晶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6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29,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0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关联股东南京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帆、北京源慧睿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胥光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莉莉、谭燕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