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2日(减持计划披露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莎普爱思”)大股东陈德康先生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983,204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莎普爱思总股本379,161,625股的12.3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陈德康先生2024年11月22日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即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3月12日期间,陈德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0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因自身原因及市场情况等因素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