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3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华创证券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5年3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间不能相互转换。定期开放型基金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13 网址:www.hczq.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关于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发起式 基金代码:A类份额:013873;C类份额:013874 基金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3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3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5年3月11日。若截至2025年3月1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故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2025年3月11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5年3月12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 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二)基金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四、特别提示 (一)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本基金已自2025年2月26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自2025年3月12日起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中证医药及医疗器械创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3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杭州银行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5年3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间不能相互转换。定期开放型基金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3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银行“中信同业+”金融服务平台为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名称及代码 自2025年3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基金账户的开户业务及下表中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间不能相互转换。定期开放型基金仅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12日起增加以上机构为如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商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3月12日起新增民商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商基金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 上表中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民商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民商基金所有,请投资者咨询民商基金。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民商基金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民商基金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民商基金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8699 网址:www.msftec.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3月12日起新增微众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微众银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 上表中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微众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微众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微众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微众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微众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微众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4 网址:https://www.we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