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3月7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57名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240万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5年2月10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龙岩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龙净环保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龙国资〔2025〕12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5年2月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3,240万股; 3、行权价格:12.23元/股;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首次授予人数:457人。 6、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间,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的24个月。 (3)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在行权期内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若因特殊情况调整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的,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总股本”为《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所使用的2024年11月29日公司总股本1,219,603,479股。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3,24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龙净环保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801、1000000802、1000000803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3月7日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