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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5-008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 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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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盈通”或“公司”)股东辛军持有公司股份6,500,000 股,持股比例5.31% ,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于2023年12月12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4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辛军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67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减持数量不超过1,223,7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减持数量不超过2,447,400股。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在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期间,因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24年11月14日复牌。因此股东辛军减持时段在原披露时段内顺延9个交易日,即股东辛军减持股票期间由2024年11月13日-2025年2月12日变更为2024年11月26日-2025年2月25日。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收到股东辛军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通知》,在减持计划期间辛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399,148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0 股,合计减持 399,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62 %。截至2025年2月25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1: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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