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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一00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人,实际参会董事14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5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工作已完成。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9名,独立董事5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分别是董事长刘培勋、副董事长汪辉文,董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白宝生、宋泠、张丽华,独立董事祝社民、王晓铁、杜颖、李星国、戴璐。
  本次换届,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向公司提名推荐了7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白宝生、宋泠;公司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推荐了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汪辉文、张丽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成员相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祝社民、王晓铁、杜颖、李星国、戴璐。其中,独立董事祝社民、王晓铁已连续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董事会提名杜颖、李星国、戴璐、杨文浩、吴绍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文浩、吴绍朋为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14名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任职资格及独立董事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能力和资格,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同意将上述14名董事候选人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现将上述14名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履行董事职责,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第九届董事会为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履行了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公司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根据股东大会选举相关要求,本议案届时将分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两个议案组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培勋,1968年5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2年12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包钢三峰稀土公司冶炼分厂厂长,包钢三峰稀土公司冶炼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包钢稀土冶炼厂一车间主任、包钢稀土冶炼厂厂长助理兼一车间主任,包钢稀土冶炼厂副厂长;2016年8月至2024年3月,历任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副经理,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北方稀土副总工程师兼任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兼任北方稀土党委书记;2024年6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任北方稀土董事长、党委书记。
  汪辉文,1961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Nivalis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信托部经理。现任嘉鑫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方稀土副董事长,银泰华盈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银泰嘉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嘉鑫世纪投资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联想协同科技有限公司、联想新视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瞿业栋,1975年1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2004年3月至2007年7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科长、副部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17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甘肃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任北方稀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庆峰,1972年4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2008年5月至2014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组织部(人事部)教育培训处副处长,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部长,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兼综合部部长;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历任北方稀土组织(人事)部部长,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工会代副主席;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保卫部(武装部)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主持党务工作)兼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2023年10月,任包钢(集团)公司保卫部(武装部)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任北方稀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管理中心主任;2023年11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管理中心主任。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吴永钢,1971年3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2年10月至2017年6月,历任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科长、副处长,包钢(集团)公司建设部工程指挥兼工程造价站站长,包钢(集团)公司建设部副部长兼工程造价站站长,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主任;2017年6月至2021年9月,历任北方稀土自主知识产权基地项目筹备组副组长,北方稀土永磁电机事业部筹备组永磁电机示范基地项目组组长,北方稀土检修服务分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北方稀土检修服务分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代主席兼副经理;2021年9月至2023年11月,任北方稀土检修服务分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副经理;2023年11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北方嘉轩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昭明,1967年7月出生,1984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审计师。1999年12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办公厅秘书科秘书,业务主办,副处长,机关事务处处长;2012年12月至2024年1月,历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代主席,副主席,内蒙古包钢稀土钢炼铁厂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党委书记,包钢(集团)公司离退管中心主任;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专职董事;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兼任北方稀土董事。现同时兼任包头稀土研究院、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乌海市包钢万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白宝生,1967年9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3年5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北方稀土销售部部长、资源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北方稀土证券部部长兼监事;2016年8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证券融资部部长;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公室巡察专员;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2024年5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兼任北方稀土董事。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蒙泰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宋 泠,1977年1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毕业,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2011年8月至2017年4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务主办、计划财务部驻计量处财务科科长,计划财务部驻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厂会计组组长;2017年4月至2023年6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市场营销部)主管、副部长;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北方稀土监事。现任北方稀土董事、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部长,同时兼任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张丽华,197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嘉鑫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北方稀土、博厚拓普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工业大麻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五台山仙憩园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裕鑫实业有限公司、抚州邦农牧业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杜 颖,1972年12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教授。2000年7月至2008年5月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2013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商标协会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方稀土、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李星国,1957年9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共党员。1999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2017年1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兼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苏南研究院氢能课题组组长;2024年8月至今,任内蒙古大学银龄教师。研究方向为氢气制备储存和氢能利用、稀土金属、功能材料。现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中国颗粒学会荣誉理事,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粉末冶金学会理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专家,中国自然科学基金第十三、十四届专家组评审委员,中国电子六所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戴 璐,1978年12月出生,2008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共党员。2015年8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第5期、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主要从事管理会计数智化前沿应用、数智化风控与公司治理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多次荣获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其中2篇第一作者的文章入选全国首批哲学社会科学主文献库(工商管理学科),中国知网前1%高被引学者(工商管理类)。现兼任北方稀土、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沈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杨文浩,1965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5年7月至2001年12月,历任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冶炼厂车间主任、副厂长,第三冶炼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甘肃稀土集团金熊猫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甘肃稀土集团金熊猫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曾任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一、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被聘为甘肃省“领军人才”,获得甘肃省“杰出青年企业家”,白银市“科技功臣”等荣誉称号。2017年3月至今,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现同时兼任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392)、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45)独立董事。
  吴绍朋,198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讲师、副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长聘教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科学家工作室”学术负责人。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磁发射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绿色电机系统专业委员会委员,电磁发射技术标准委员会委员,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学术职务,国际大电网会议(CIGRE)A1.45标准工作组成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飞轮储能系统)答辩评审专家,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结题评审组组长(飞轮储能相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研究方向为特种电机(脉冲发电机、高速电机、高功率密度电机、新材料电机)、集成型电机驱动器、飞轮储能技术及其军民融合应用。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0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3日
  至2025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先向公司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会务筹备。
  (五)联系人:李学峰 章欣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电子邮箱:cnre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备注:
  1.对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委托人应当按照附件2所示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根据所持股份数在“投票数”栏内填入投票股数,若平均投向各候选人,则在“投票数”栏目内划“○”。
  3.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和股东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股东应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9名,则该股东对于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9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名;应选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名;应选股东代表监事4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4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该股东在议案组2.00“关于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9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组3.00“关于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组4.00“关于监事会换届之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有400票的表决权。
  该股东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组3.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投资者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下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5-00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5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工作已完成,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分别是股东代表监事吴瑶、马蓉、赵梅,职工代表监事张华、张世宇、孟志军。本次换届,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向公司提名推荐4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是刘慧颖、吴瑶、马蓉、赵梅,其中刘慧颖为新任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方式选举产生的3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能力和资格。监事会现将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履行监事职责,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第九届监事会为止。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履行了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案名称届时将变更为《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之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慧颖,1973年5月出生,1991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7年12月至2017年3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一室业务主办、审计一室业务主管;2017年3月至2023年11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主管、副部长;2023年11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低碳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吴 瑶,1983年3月出生,2006年10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经济师、律师。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办公厅律师事务部(法律顾问处)业务主办;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业务主办、法律事务主管、高级法律事务主管;2020年3月至2024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24年3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马 蓉,1976年10月出生,1997年11月参加工作,本科毕业,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6年11月至2017年3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土地管理办公室主办、主管;2017年3月至2022年11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土地模块主管、战略模块业务主管;2022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24年1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兼任北方稀土监事。
  赵 梅,1979年8月出生,2003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13年6月至2018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派驻物资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办;2018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24年12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任北方稀土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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