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2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频率每月不高于1次,基金管理人原则上至少在权益登记日前10个工作日暂停办理大额资金申购,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1.1235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11.2354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38.00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发布的《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自2019年8月22日起,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3)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6)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2月25日、2月26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7)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