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三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尤明杨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夏璐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车轶新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宋璐璐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且对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天娇、袁睿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