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
|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5-01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李岩先生因公务无法现场出席,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赵龙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九名,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现场参会,阮庆革先生、秦虹女士、王艳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李岩先生、蒋翔宇先生、屠楚文先生、李大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5亿元借款续期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的15亿元借款续期的议案,同意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的15亿元借款,续期1年,续期后利率为不超过4.5%(实际利率为4.3%)。公司对本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该笔借款将于2025年4月到期。 现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首开集团拟将该笔借款再次续期1年,续期后利率为不超过3.95%,公司对本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5-013)。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开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开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茂置业”)为公司与上海思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茂”)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1.5亿元人民币,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为50%:50%。开茂置业主要开发杭州市上塘单元 FG04-R21-02 地块(金茂首开国樾项目)。 为满足项目运营资金需求,开茂置业拟以上塘单元 FG04-R21-02 地块自持住宅项目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申请2.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20年,增信方式为:(1)以杭州市拱墅区国樾湾3幢201室等不动产抵押;(2)公司和上海思茂以持有的开茂置业股权作为质押物;(3)公司和北京方兴亦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思茂为北京方兴亦城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开茂置业申请贷款提供股权质押超出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再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5-014)。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兴和航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兴和航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航泰”)为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新航城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7.29亿元人民币,各方股东持股比例为40%:40%:20%。兴和航泰主要开发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中心区DX09-0102-0027、004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和悦璞云项目)。 为满足项目运营资金需求,兴和航泰拟以和悦璞云项目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或同等条件下的其他银行)申请不超过3.36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增信方式为:以和悦璞云项目现房抵押并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或同等条件下的其他银行)提供流动性差额补足。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兴和航泰申请贷款提供流动性差额补足没有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无须再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5-014)。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15)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5-01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的15亿元借款将于2025年4月到期,双方协商拟续期1年,续期期间年利率为不超过3.95%;公司对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及担保。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5亿元借款续期的议案》。 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3笔,详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2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4-042)、《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84)。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首开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358,298,33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66%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首开集团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法定代表人:谢忠胜;注册资本:222,89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开集团资产总额为302,193,078,819.88元,负债总额为237,339,063,765.35元,所有者权益为64,854,015,054.53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58,722,698,049.89元,净利润为-6,226,634,964.22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借款方:本公司; 贷款方:首开集团; 借款及还款方式: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协议内容: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的15亿元借款续期的议案,同意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的15亿元借款,续期一年。该笔借款期限合计四年,第一年利率为1年期LPR,第二、第三年利率为4.5%、第四年利率为4.3%,公司对本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现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首开集团拟将该笔借款再次续期1年,续期后利率为不超过3.95%,公司对本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四、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保证公司获得充足资金以支持生产经营需要。首开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拓宽了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 根据股份公司整体资金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安排本次借款续期。借款利率低于公司从市场获得的融资平均利率水平,且无需抵押及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积极支持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非独立董事蒋翔宇先生、屠楚文先生,独立董事李大进先生、秦虹女士、王艳茹女士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5-01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开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茂置业”) 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开茂置业50%股权。 北京兴和航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航泰”)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兴和航泰40%股权。 上述两家被担保企业均不构成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公司”、“本公司”)本次为开茂置业申请贷款提供股权质押。 公司本次为兴和航泰申请贷款提供流动性差额补足金额不超过1.344亿元。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首开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过以下担保事项: (一)《关于公司为开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开茂置业为公司与上海思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茂”)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1.5亿元人民币,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为50%:50%。开茂置业主要开发杭州市上塘单元 FG04-R21-02 地块(金茂首开国樾项目)。 为满足项目运营资金需求,开茂置业拟以上塘单元 FG04-R21-02 地块自持住宅项目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申请2.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20年,增信方式为:(1)以杭州市拱墅区国樾湾3幢201室等不动产抵押;(2)公司和上海思茂以持有的开茂置业股权作为质押物;(3)公司和北京方兴亦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思茂为北京方兴亦城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开茂置业申请贷款提供股权质押超出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再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为北京兴和航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兴和航泰为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新航城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7.29亿元人民币,各方股东持股比例为40%:40%:20%。兴和航泰主要开发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中心区DX09-0102-0027、004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和悦璞云项目)。 为满足项目运营资金需求,兴和航泰拟以和悦璞云项目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或同等条件下的其他银行)申请不超过3.36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增信方式为:以和悦璞云项目现房抵押并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或同等条件下的其他银行)提供流动性差额补足。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兴和航泰申请贷款提供流动性差额补足没有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无须再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开茂置业 开茂置业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3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36-1号1001室;法定代表人:王振松;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9月30日,开茂置业资产总额2,260,123,849.44元,负债总额114,240,607.83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4,240,607.83元,净资产为2,145,883,241.61元。2024年1-9月,开茂置业的营业收入为14,569,462.21元,净利润为5,733,518.85元。 (二)兴和航泰 兴和航泰成立日期:2021年6月4日;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12号D座0341号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法定代表人:刘喜涛;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兴和航泰资产总额1,474,463,653.80元,负债总额757,320,670.59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21,330,670.59元,净资产为717,142,983.21元。2024年1-9月,兴和航泰的营业收入为1,015,476,593.94元,净利润为12,982,293.3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满足项目运营资金需求,开茂置业拟以上塘单元 FG04-R21-02 地块自持住宅项目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申请2.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20年,增信方式为:(1)以杭州市拱墅区国樾湾3幢201室等不动产抵押;(2)公司和上海思茂以持有的开茂置业股权作为质押物;(3)公司和北京方兴亦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思茂为北京方兴亦城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为满足项目运营资金需求,兴和航泰拟以和悦璞云项目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或同等条件下的其他银行)申请不超过3.36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增信方式为:以和悦璞云项目现房抵押并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或同等条件下的其他银行)提供流动性差额补足。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199,007.2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1%。 其中: (一)公司对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2,029,96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43%。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169,038.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8%。 (三)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开茂置业财务报表; (三)兴和航泰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1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荣街10号首开广场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1日 至2025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12号)、《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5-013号)、《对外担保公告》(临2025-014号),于2025年2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11日9:00一11:30,13:00一14: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3月11日14: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荣街10号首开广场四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090982 传真:010-59090983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