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类型为股份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股东陈丽红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450,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7%。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陈丽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荣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荣永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9.60%减少至8.74%(已考虑小数点四舍五入因素)。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收到股东陈丽红发送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陈丽红于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92.2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5%。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已考虑小数点四舍五入因素。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类型为股份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