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11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公司今日收到中兴华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兴华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李宗昊、张卿卿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丽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卿卿及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丽工作发生调整,根据相关规定,中兴华事务所现指派魏寿祥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曙晖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寿祥,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审计服务,2016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3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两份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魏寿祥、王曙晖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变更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2、本次变更人员相关执业证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