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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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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38,955,8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2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1人,代表股份62,973,2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284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7,837,2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555%。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0,791,6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3%;反对817,2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7%;弃权320,2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699,7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859%;反对817,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81%;弃权320,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修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1,017,4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0%;反对632,3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4%;弃权279,3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92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69%;反对632,3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689%;弃权279,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4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62,401,5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11%;反对596,5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6%;弃权295,1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94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221%;反对596,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2%;弃权295,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5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238,635,898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1,260,4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85%;反对403,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5%;弃权265,6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168,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677%;反对403,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25%;弃权265,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9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毛碧敏、李欣如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80,000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8,270,505股减少至677,990,505股,注册资本将由678,270,505元减少至677,990,505元(公司股本具体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登记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2月15日起45天内(8: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 4.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5.联系电话:0531-88550409 6.电子邮箱:stock000409@126.com 7.邮政编码:250000 8.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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