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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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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转增0.2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9,462,500股。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41.4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34.3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2025年2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05,900股(不含2022年回购股份余额),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1%,回购最高价格27.2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42元/股,回购均价25.0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023.9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本次股票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除外)。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1、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本次回购方案首次回购前一交易日(2024年3月5日)收市后股本数据; 2、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09,000股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包含前述509,000股剩余股份;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79,999,999股于2024年4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4、公司于2024年7月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转增0.2股,总股本由124,703,500股变更为149,462,500股; 5、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388,440股; 6、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7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8,44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月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9,462,500股变更为149,074,060股; 7、此次回购的股票分别存放于B884893488及B887067515回购专项账户中。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205,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1%,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14,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5%)。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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