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长鸿生物增资4.2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将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拟新增以下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前述新增公司经营范围相关内容,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列举的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或“子公司”) ● 增资金额: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4.2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长鸿生物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重要来源,为提高长鸿生物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其对外投资、产业布局、扩建产能等提供进一步支持,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长鸿生物增资4.2亿元人民币。此次增资完成后,长鸿生物的注册资本由7.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1.7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长鸿高科出资占长鸿生物注册资本的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长鸿生物增资4.2亿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长鸿生物100%股权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方案 1、本次增资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进行,即公司将其对长鸿生物的人民币4.2亿元债权对其进行增资。相关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亦不存在涉及有关债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2、本次增资前,长鸿生物的注册资本为7.5亿元。增资完成后,长鸿生物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1.7亿元。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对长鸿生物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为100%。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对长鸿生物增资的主要目的是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长鸿生物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其对外投资、产业布局、扩建产能等提供进一步支持。 2、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提升长鸿生物的资本实力,但是目标的达成将受行业发展情况、投资管理能力和投资效益等因素的影响,若投资未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的现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3、本次公司对长鸿生物增资金额4.2亿元人民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10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7日 至2025年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5年1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邮政编码315803; (三)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参会请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2025年2月6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董事会办公室送达地址详情如下: 收件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邮政编码:315803 传真号码:0574-55009799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骅 联系电话:0574-55222087 联系传真:0574-55009799 电子邮箱:bh@kygroup.ltd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港口路108号 邮政编码:315803 (二)参加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