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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4日 星期二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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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5-002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4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建荣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华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裁茅元恺先生、副总裁胡晗东先生、黄亚婷女士、洪宇玮先生,财务总监赵建雄先生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副总裁李增荣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肖荣甫、柯凌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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