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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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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1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管”)计划自2024年11月12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 原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企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32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96亿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增持计划的调整情况: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上级监管部门对于支持股票增持的政策工具,同时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金开企管拟将原定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调整为“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内容不变;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金开企管《关于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持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调整的告知函》,金开企管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4,32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并拟对原增持计划进行调整,将原定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调整为“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内容不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金开企管。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稳定,金开企管拟增持公司股份。
  (三)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四)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金开企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1月12日起12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于2024年10月25日向金开企管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金开企管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八)增持主体承诺
  金开企管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企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股份数为34,32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96亿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0,999,1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58%。
  三、变更增持计划的原因及内容
  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上级监管部门对于支持股票增持的政策工具,同时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金开企管计划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将原定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由“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调整为“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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