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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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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院研发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良志博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黎明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知卉、刘博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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