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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4 |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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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红心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25人,代表股份数5,021,522,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43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20人,代表股份242,430,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 3,013,694,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580%。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212,074,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21人,代表股份2,007,828,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85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18人,代表股份30,356,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16,627,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25%;反对4,493,2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95%;弃权402,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7,534,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9806%;反对4,493,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8534%;弃权40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芳、李悦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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