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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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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4-042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4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丁奎先生至商务部参加会议无法主持现场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赵敏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2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勤裕、唐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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