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为“招商科创”,扩位简称为“招商科创REIT”,基金代码为“508012”)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291号文注册。本基金原定的募集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原定公众发售基金份额认购及缴款截止日为2024年12月13日,公众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由于公众投资者认购踊跃,截至2024年12月12日,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总量已超过公众发售总量。根据《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决定提前结束公众发售基金份额的募集,将本基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认购截止日提前至2024年12月12日,自2024年12月13日起不再接受公众投资者认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的相关约定对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敬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最终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由回拨机制(如有)及比例配售确定。回拨(如有)及“配售比例”将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将于《招商科创孵化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本次最终配售结果。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限保持不变,仍为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本项目具体风险揭示以本项目招募说明书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关于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13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招商招财通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13期已于2024年11月28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第13期的运作期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5年2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4年12月11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24年12月11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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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建仓完成日,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 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招商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13日起对招商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仅供个人养老金资金投资的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Y类基金份额是指仅供个人养老金资金购买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须来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者使用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的,可以选择申购A类、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Y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22938)
(1)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投资者申购Y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申购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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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未来,本基金可视情况豁免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的为准。
(2)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Y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在7天以内的投资人收取1.50%的赎回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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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Y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4)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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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如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进行费率优惠的,将另行发布公告。
2、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Y类基金份额提供定期分红等分红方式,具体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销售机构
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参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届时,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
4、申购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增加Y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招商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招商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招商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重要提示:
Y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来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此次增加Y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招商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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