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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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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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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应遵守个人养老金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Y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各销售机构可对上述申购费实施一定费率优惠或者豁免申购费,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开放日常申购后,Y类基金份额按照申购当日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0.0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该类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7日以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7日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Y类基金份额(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Y类基金份额仅适用个人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见上文。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Y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Y类基金份额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Y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Y基金份额净值和Y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业务受理具体情况以销售机构公告或销售系统规则为准。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通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联储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4年12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新增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上述券商办理下述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基金如下:

  (1)沪市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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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市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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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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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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