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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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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2月13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Y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1、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以下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代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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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基金将增加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是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上述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各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上述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均注册登记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交易,仅可通过场外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2、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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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与各基金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申购费率(如区分前端后端,则指前端申购费)。根据《暂行规定》要求,上述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

  上述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1.5%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并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7日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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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Y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上述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上述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各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符合要求的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上述基金Y类基金份额,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增加基金份额类别,修订基金合同中与增加Y类基金份额相关的条款、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并将在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上述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1、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公告。

  3、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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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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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富国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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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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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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